为做好2023年度国际会议(含大型双边会议)的相关工作,凡主办(含承办、协办、合办)的国际会议,须履行会议计划报批手续,工信部批复同意后,方可对外申办、承诺举办,或者发布会议通知和邀请函。凡在我国境内举办的、与会者来自3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的会议、论坛、研讨会、报告会、交流会等;或涉及多个单位参加,且外宾人数超过50人或总人数超过200人的大型双边会议;以及需要申请学校国际学术交流基金资助的会议,均需按照本通知要求报送计划。
凡2023年计划开展国际会议的老师,请填写附件1,于12月8日发送至邮箱 sun0211@nwpu.edu.cn。本年度仅一次报送机会。